我不吃草莓。

這好像是我人生裡,
第一個敢直接說出口的任性。

很奇怪。

草莓明明是大家都喜歡的東西。

少數幾個不愛吃的人,
反而會讓其他人很開心。

因為他們可以多吃一份。

所以當我說:
「我不吃草莓。」

大家都能很自然地接受。

可是當我說:

「我不想參與小團體。」

大家卻開始覺得我很奇怪。

好像不合群的人,
就是特殊的人。

究竟要待大眾人群還是小眾人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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